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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
发布时间:2008-5-5 作者:藁城市街道办事处
藁城市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填报表
十四、政府事项信息—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
序号
项目
内容
1
项目名称
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
2
公开方式
主动公开
不予公开理由
3
项目类别
行政许可
4
文件编号
 
5
事项依据
《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(试行)》第4、5、6、9、20、22、25、26条
6
办理对象
及范围
凡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,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,不论年龄、职业、健康状况、住所、所在单位性质如何,都应纳入当地低保范围。
7
办理条件
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足165元的
8
办理手续
本人申请,居委会调查核实,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审查,民政局审批。
9
办理流程
1、户主本人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、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,填写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》;2、居委会受理申请后,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、收入状况进行调查取证,时间为7天;符合条件的,在公共场所张榜公布,并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;3、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对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由街道民政办进行张榜公布,并及时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;4、民政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批,符合条件的通知居委会进行张榜公布,并办理低保手续。
10
公示方式
三榜公开
11
办理时限
30天
12
费用情况
 
13
附    件
(表 格)
 
14
办公时间
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下午1:30-5:30
15
联系电话
0311-88197870
16
监督电话
031188114163
17
办理地点
邮    编
藁城市政府东院8楼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
052160
18
咨询渠道
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、民政局
19
办理渠道
由本人向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
20
状态查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21
备    注
 
22
内容描述
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
23
公开时限
常年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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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范围
全社会
25
公开程序
经街道办事处内部审核后公开
26
责任部门
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
27
检索方式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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