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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兵政审
发布时间:2008-5-5 作者:藁城市街道办事处
藁城市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填报表
十三、政府事项信息——新兵政审
序号
项目
内容
1
项目名称
新兵政审
2
公开方式
主动公开
不予公开理由
3
项目类别
行政许可
4
文件编号
 
5
事项依据
《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》第三章第19条: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乡、民族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地区、本单位的应征公民进行身体目测,隐疾病史调查和政治、文化情况初步审查,并择优选定预征对象。
  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乡、民族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预征对象联系制度,及时掌握其政治、身体变化情况。
6
办理对象
及范围
根据《兵役法》规定,当年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公民。
7
办理条件
年满18周岁,高中(含技校、职业高中)以上文化程度,现实表现好
8
办理手续
居委会初审,街道办事处复审,市级终审。
9
办理流程
1、居委会对应征公民的年龄、户口所在地、现实表现宗教信仰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初审。2、学校对应征公民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进行审查。3、城区公安分局对应征公民的年龄、户籍、有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家庭主要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、有无政审条件规定的影响公民服现役的问题进行审查。4、街道武装部对居委会、学校、公安分局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的政治情况进行复查,对有异议的进行调查取证,复审合格后,上报市政府征兵办审批。
10
公示方式
 
11
办理时限
15天
12
费用情况
 
13
附    件
(表 格)
 
14
办公时间
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下午1:30-5:30
15
联系电话
0311-88197870
16
监督电话
0311-88114163
17
办理地点
邮    编
藁城市政府东院8楼街道办事处武装部
052160
 
18
咨询渠道
各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、市武装部
19
办理渠道
 
20
状态查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21
备    注
 
22
内容描述
新兵政审
23
公开时限
常年公开
24
公开范围
全社会
25
公开程序
经街道办事处内部审核后公开
26
责任部门
街道办事处武装部
27
检索方式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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